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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举办永嘉县第八届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|
为贯彻落实省市、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实施“人才强县”战略,促进人才合理流动,优化人才资源配置,着力构筑永嘉人才高地,打响“创业在永嘉”品牌,为我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举办永嘉县第八届人才交流大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安排: 主办单位:永嘉县人民政府; 承办单位: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县科技局 县经贸局 县广播电视台 时 间:2006年2月7日(农历正月初十)上午9:00整开始,时间一天; 地 点:瓯北镇罗马城; 规 模:拟设展位100个。
二、服务内容 (一)用人单位设摊招聘所需人才,县内外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、营销人才、实用性人才、应届高校毕业生、毕业研究生进场择业洽谈。 (二)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县人才中心现场办公服务,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、人才引进落户、人事代理等手续;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其它人才人事政策咨询服务。 (三)人才人事最新政策动态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,人才库免费登记。
三、参会单位报名办法 (一)报名期限:即日起受理报名,额满即止。请各参会单位详细准确填写《永嘉县第八届人才交流大会单位参会报名表》(本信息仅供编入会刊和网上宣传及外出预约登记,现场招聘海报请自行制作),并带单位营业(登记)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名。2006年1月20日前提供招聘信息的参会单位编入会刊,提供给参会人员。 (二)凡在2006年1月20日前报名参加交流会的单位免收摊位费。凡报名后空置摊位的单位,下年度将不再安排摊位。 (三)联系电话:67230123、67222715 传真:67222919
四、实施方法 ㈠参加的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免费入场; ㈡参会单位自行制作现场招聘广告一张,规格为高1.2米,宽0.9米,轻质材料制作,要求美观清晰,有一定的品位,充分展示企业形象; ㈢请参会单位于当天上午8:30以前进场布展,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 五、优惠政策 1、路费报销:应聘毕业生及各类人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,双程路费由招聘单位负责报销;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,本科毕业生或中级职称及以上(含技师类、毕业研究生)凭有效证件及当日车票由县政府负责报销单程车费(指火车硬座票或汽车票);凡在人才交流会期间与用人单位达成实习协议的,凭实习协议书、车票、用人单位证明报销实习期间的往来路费一趟。 2、政府奖励:应聘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凭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,可分别领取本科以下(含助理级职称)200元、本科及中级职称(含技师类)300元、毕业研究生及高级职称(含高级技师类)500元的政府奖励。
六、其它事项 凡需要招聘各类人才的单位,均可参会。办好本次人才交流大会,是服务企业、服务人才、服务高校毕业生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形式,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,做好宣传和参会组织工作,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。 |
| 发布于:2006-1-6 已被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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